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1一、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段刻骨铭心却又孤独的暗恋。一辈子。
还没有相遇就已开始在梦中想起,还未相识却以深深地爱上,没有相知却足够一生铭记,或者,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她将爱上你。
一方暗藏心事,小心翼翼地靠近,一方百花丛中留恋、肆意地嬉戏。这是一段注定的`爱情,这是一段忘记自己飞蛾扑火的爱情,这也是一段注定孤寂的爱情。
二、怎么会有这样的爱情?怎么可以这样奋不顾身地爱上一个人?这么可以这么痴迷第爱上一个人?怎么能这么长久地爱上一个人?
看惯了杰克苏、玛丽苏偶像剧,听多了快餐速食爱情,也厌倦了房子车子票子的现实爱情。《一封信》仿佛是我对爱情观点的一剂清醒剂,认真,深刻,忘我的爱上一个人,去追求、去争取、幻想着、也理解,没有恨,没有抱怨,没有极端。是那么理智却有不理性地爱上一个人,爱着一个人。到最后。
或许,爱情就该是奋不顾身,或许爱情就应该忘记自己,去爱,一直地去爱,爱到你爱不动为止。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2我想自己还不到读这本书,或者说这篇小说的时机。一年前,我姐姐给我推荐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买了之后一直放在书架上落灰。终于,书架上其他的书已经读完了,只剩下了这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斯蒂芬·茨威格,奥地利著名小说家,传记作家。第一次知道这个作家,是初中的语文课本,课文选了《人类群星闪耀时》中《争夺南极的斗争》部分。英国人斯科特,满怀希望到达南极点,却发现了对手挪威人阿蒙森留下的请求:证明阿蒙森的成功。那是怎样的绝望?失败者不仅要承受失败的痛苦,还要为他的对手证明。但是斯科特没有拒绝对手的请求,并在回程的路上死去。
当时读是一种什么感觉呢?震撼。不仅是为斯科特而震撼,也为为他作传的作家茨威格震撼。现在回头望望,原来有那么多优秀的作家与文章,在我们还不了解他们意义的时候,就已经与我们相遇了。
可是,当我读起《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时,所有的钢铁烈阳都消失了,代替它的是一个女人近乎疯狂的爱。书的腰封上写着: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也许是当之无愧的,但我却很不适应,也许女生读起来会比较容易被触动。
书后面的高尔基说自己“毫不羞耻地哭了起来”,看来我的泪点比较高。尽管茨威格的文字如此细腻真切,而书中“陌生女人”对作家R如同宗教信仰一般的.爱却丝毫不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样的爱,离人世间很遥远,以致于我有一种淡淡的排斥感。
它甚至已经超出了我认为的爱的范畴:对于女主角来说,R作家就是世界的全部,连她自己都被排除在世界之外,虽然R作家在正常的观念中,在爱情方面,是十足的渣男。但是为了得到R作家的爱,女主角可以放弃一切,也可以牺牲一切。如果爱是毒品,那么她对他的爱毒性也未免太强了一些,她完全没有戒掉的可能,一丝也没有!
“在我的内心深处,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一直还在做着那个陈旧的孩子梦:也许你会再次把我召唤到你的身边,哪怕只叫我去一小时。为了这可能的一小时,我把一切都推开了,只是为你而保持自己的自由,一听召唤,就扑到你的怀里。自从童年时代之后青春萌发以来,我的一生不外乎就是等待,等待你的意志。”
多可敬,多可悲。
这样的爱,称之为病态也不为过,可是偏偏,又悄无声息。这是单恋的极致。尽管她将他看得清清儿的,但是无法自拔。
我们的这位作家R,大约是有些脸盲。前一段时间看《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家的小妹妹对华生说:“令人惊讶,这么多次,你们这些男人都没真正注意我的脸。”我想,这句话说给作家R也是适用的。
只是,对于我们的女人公来讲,未免太残忍了些。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3昨日晚上,等一个朋友从阳江过来,本以为五点左右就能到,最后却等到八点。好在附近有家大超市区,就在超市的图书区看起了书。无意中看到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先是粗略的翻了一遍,这是一本他的作品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只是其中的一篇,篇幅不大,就有想把它看完的感觉。
很早就听过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名子,但他的作品还没有看过。最先听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因为曾有部根据其资料拍摄的同名奥斯卡获将电影。几年前,老徐自导自演了一个中国版的这部电影,我没有看过,也不想看,我认为让姜文去演里的的男主人公本身就是个失败。
茨威格的心理描述很细腻,我几乎是一气呵成的读完的这部小说。女主人公从他十三岁起就爱上了风流倜傥的男主人公,一开始也就明白他虽才华横溢,但也是采花无数,处处留情。当她十五岁的时候,因母亲另嫁,离开她初恋之地的时候,她竟然晕了,最后临走鼓足勇气,去按男主公的门玲,向他表白,却没有人在家里,那段的.心理描述最不错,看着就让人紧张。
感情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因为有了她对男主人公的爱,她看了很多很多的书,成绩也突飞猛进,对她以后的人生的成长,气质塑造作用巨大。成人之后,为了见到朝思暮想的爱人,女主人公到维也纳,租住在男主公公寓附近。最后有了机会,两人相约一齐吃饭,进而发生了关系,经过三夜的缠绵,她竟怀上了爱人的孩子。她从孩子身上看到自我爱人的影子,活的虽清苦,便很充实。
为了孩子,为了自我的爱人,她出卖肉体来改善自我的生活,使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但她说她的灵与肉是分开的,她的心里唯一爱人的位置只是男主人公。之后,她也曾以自我贵妇人的高雅气质,又打动过男主人公,可惜当两人在一齐时,男主公却认不出来她了,还要给她钞票。最后因孩子因伤寒去世,女主人公所有的爱破灭,心灰俱冷,才决心把这自我,把自我十三岁以来的心理和人生轨迹写出来告诉男主人公。
已过中年的男主人公,却是想了好久,也没人想起女主人公的样貌,他从不明白她的名字,和他在一齐的女人有无数个,到底是哪一个,他也分不清了。到底是谁,或许永远是一个谜了。
每个人都有一个完美,纯洁的初恋。初恋是青涩,酸楚的,而女主人公却把自我的初恋融入了自我的一生。我个人认为是不值得的,但时代不一样,先择差异造就了各种各样的人生。
读后我在想,作家本人茨威格会不会就是小说中的男主公呢?他出身豪门,受教育完整,十七岁就发表作品,一样的年轻有为,风流儒雅。早年看过《茶花女》,里面的女主公的命运和本小说中女主公的命运有些相似。前些天,看到一篇关于歌德的传记,说73岁的歌德喜欢上了19岁的乌尔丽克,频频的书信进攻,最后还向乌求婚,因家人的反对,歌德只好做罢,郁郁而最后魏玛。而美丽的乌尔丽克也是终生未嫁,以95岁的高龄仙逝,想必她的内心里也很多的故事,若展示出来,肯定也很感人。
又看了一部好的小说 ……此处隐藏13815个字……”,所以即使她怀上了他的孩子也对他守口如瓶,为了让孩子过上贵族的生活她宁愿卖身做有钱人的情人也不向他要钱。大概很多人都会觉得女主这样做根本就不值得,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耗尽了自己的一生。
但几年过后的现在,见过了身边人的分分合合,听过了很多别人的故事,慢慢开始理解了这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中的爱恨纠缠。就像小说中女主角对男主角一见钟情的场景:“亲爱的,在一刹那接触到你充满柔情蜜意的眼光后,我就明白,我已经完全属于你了。”“我以为,你眼中的柔情蜜意只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就在这一瞬间,我内心的热情全被点燃了。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成熟了,变成一个完全属于你的女人。”现在再读这本书,反而觉得很羡慕女主身上那种跨越时代的坚韧和勇敢,因为很难想象有人能这样地去爱另一个人,所以看到这样的故事会觉得格外感动。
我一直觉得,爱一个人是一种能力。有的人也许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有的人也许天生就没有爱人的能力比如我,我总觉得我爱自己更多一些。可是当读到女主角说的:“我仿佛是你口袋里的怀表,绷紧着发条,而你却感觉不到。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一分一秒,为你计算时间,带着沉默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你可能只会匆匆地瞥它一眼。”我还是会觉得很感动,好像自己在一瞬间就感受到了爱情。
记得王小波说过一句话:“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整本书里最让我泪目的就是这句:“我对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在我们的目光只有一线之隔,其实,都是同样的遥远。”看完觉得心里很难受,释怀是避免痛苦的出路,但爱情偏偏不易释怀。
很多年前读过夏宇的一首小诗,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觉得用在这里正好,分享给大家。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14在最美好的岁月里,很多女生都曾经暗恋过这么一个人,他们或许不是最耀眼的,但总能霸占心头的所有,让你卑微怯懦,却又勇敢固执。
1948年深冬,41岁的R收到一封厚厚的来信,信的内容正一名女子对他长达16年的暗念情怀。
“用一腔孤勇,仰慕你一生”。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仿佛置身于R的角色中,感受了一位女子潜隐一生的爱恋与苦楚。
在信的开端,她这样写到“你,素昧平生的你。”
简单的一句话,却包含了太多,有遗憾也有痛苦。
十三岁遇见心爱的人,让她瞬间从女孩成长为女人,而在弥留之际,对他的称呼,却只能是一句“素昧平生的你”。
纵然如此,她对R的爱恋也未减分毫,她写道:“你曾经是我的一切,现在也是我的一切。”
情窦初开时,她对R只有爱慕。后来长成亭亭玉立的邻家少女,爱慕之中又多了一份占有欲。
她无数次的幻想,再无数次的把幻想推翻。那个抱憾终身的难题,至今也是心头的结——我当如何留住你?
R温柔多情的目光,对于她而言就如一把凌迟的刀片,刀刀不见血,却又刀刀至肉。
兴许是她的执着,使他们有了那销魂荡魄的三夜,浓情蜜意的缠绵让她心醉神迷。
可是这三夜的代价消耗了她的一生。她生下了R的孩子,独自抚养,不惜出卖自己的肉体。
纵使,日后相见,R未曾认出她,但她也从未后悔。
秘密藏得太久,就成了一种习惯。若不是即将让生命将至,我想女主也依旧不愿将心头的话告诉R,即使那只是简单的一句:“你曾经是我的一切,现在也是我的一切。”
在书信的结尾处她写到:
“亲爱的,我求求你……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请求,就当是让那个痴迷你的`女孩高兴一下吧,请在你每年过生日的时候,买一些玫瑰花,把它们插在花瓶里。”
一腔孤勇的爱恋,贯穿了她的一生,而她从未奢求过回报。如今她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她走了,R的生日,也不再会收到一束白玫瑰。所以,她最大的心愿就是,一束永不缺席的白玫瑰,放在R书桌上的花瓶里。这样就可以,假装她还活着,假装她从未离开。
我们在逝去岁月里的某段时间,也许都曾刻骨铭心的喜欢过一个人。在现实中大多数人都放弃了,或者说是遗忘了。随着慢慢长大,我们不断的接触到新的人,走进了更大的圈子。
对比后会发现,其实优秀的男孩子这么多,自己也并不是非他不可。甚至偶尔还会回头嘲笑自己没见过世面,曾经居然会为了一个人,在内心上演一万场苦情戏。
读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心头会充斥着淡淡的苦涩,会为女主的经历长叹一口气。也许,这正是这本短篇小说的意义,它会让人回想起自己的情感历程,产生共鸣,引发读者对男女之情的思考。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15这周想分享的是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整部小说是一封陌生女人的信件,整个故事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十三岁时对男主一见钟情,直到她搬家也一直没有告诉过他;她攒够了钱回去“偶遇”他,和他有了,他又以出差的理由离开;她默默地为他生下孩子,为了孩子能有好的生活委身于他人,再次与他相遇时他却根本没有认出他。即便如此,她还是一直爱着他,同时又隐瞒着这份爱,直到孩子病重身亡才写信告诉他所有的。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这周又读了一遍。以前读的时候只觉得悲情,还会觉得女主很傻。“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所以即使她怀上了他的孩子也对他守口如瓶,为了让孩子过上贵族的生活她宁愿做有钱人的情人也不向他要钱。
大概很多人都会觉得女主这样做根本就不值得,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耗尽了自己的一生。但几年过后的现在,见过了身边人的分分合合,听过了很多别人的故事,慢慢开始理解了这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中的爱恨纠缠。就像小说中女主角对男主角一见钟情的场景:“亲爱的,在一刹那接触到你充满柔情蜜意的眼光后,我就明白,我已经完全属于你了。”“我以为,你眼中的柔情蜜意只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就在这一瞬间,我内心的.热情全被点燃了。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成熟了,变成一个完全属于你的女人。”现在再读这本书,反而觉得很羡慕女主身上那种跨越时代的坚韧和勇敢,因为很难想象有人能这样地去爱另一个人,所以看到这样的故事会觉得格外。我一直觉得,爱一个人是一种能力。有的人也许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有的人也许天生就没有爱人的能力——比如我,我总觉得我爱自己更多一些。可是当读到女主角说的:“我仿佛是你口袋里的怀表,绷紧着发条,而你却感觉不到。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一分一秒,为你计算时间,带着沉默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你可能只会匆匆地瞥它一眼。”我还是会觉得很,好像自己在一瞬间就感受到了爱情。
记得王小波说过一句话:“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整本书里最让我泪目的就是这句:“我对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在我们的目光只有一线之隔,其实,都是同样的遥远。”看完觉得心里很难受,释怀是避免痛苦的出,但爱情偏偏不易释怀。很多年前读过夏宇的一首小诗,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觉得用在这里正好,分享给大家。




